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1)
起草单位: 贵州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 湖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所、 滨州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中心、 大连市刑侦支队
起草人: 王立雄、 田仁奎、 陈实、 高明顺、 张卓、 兰昭荣、 杨英勇、 黄健、 赵霞、 朱昱、 张亮、 张银华、 郭浩、 孙立敏、 吴洪振、 王彬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生物检材(血液、尿液、胃组织、肝脏等)中草甘膦和氨甲基膦酸的定性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