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湛江中冶环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中冶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张亮亮、 卢忠飞、 孙健、 曹宏斌、 李惊涛、 仇金辉、 李业绩、 王姜维、 刘楠薇、 王冠、 闾文、 焦礼静、 吴龙、 高康乐、 胡天麒、 逯博特、 张硕、 郭冉、 岳昌盛、 张若鹏、 孙嘉、 项卫国、 王凡
本文件规定了钢渣热闷工艺(包括罐式热闷工艺和池式热闷工艺)用水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用水要求、水质检测频次。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热闷工艺(包括罐式热闷工艺和池式热闷工艺)用水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