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司法部
起草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中国刑警学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恒平司法鉴定中心
起草人: 杨旭、 施少培、 曾锦华、 卢启萌、 孙维龙、 卞新伟、 陈晓红、 奚建华、 徐彻、 钱煌贵、 李岩、 郭弘、 耿浦洋、 刘勇、 杨洪臣、 孙鹏、 高峰、 吴佳琪
本文件规定了声像资料鉴定中录像过程分析的基本要求、设备和工具、鉴定步骤和方法、记录要求以及鉴定意见,适用于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声像资料鉴定中的录像过程分析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