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宁都县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启迪清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傅利华、 欧阳涛、 陈超、 周峰、 李强、 涂明江、 王占前、 岳小奇、 杨海兵、 江虎成、 左青松、 彭莉娟、 廖文华、 曾小毛、 余海军、 杨荣
本文件适用于以锂辉石精矿、锂云母精矿和卤水为原料生产氢氧化锂、碳酸锂或氯化锂等锂盐的生产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