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垦局/农业农村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湛江)&浙江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带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
起草人: 李涛、 陆柏益、 刘光华、 张振文、 李开绵、 杨春亮、 李琪、 周迎春、 钟永恒、 陈吴海、 马会芳、 姜太玲
本文件规定了木薯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食用木薯、工业用木薯、饲料用木薯的评定。重要提示:鲜木薯不应生食,宜经过去皮、蒸煮等烹任后食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