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起草人: 曲振华、 李鹏宇、 刘悦、 吕光旭、 刘娟、 戴军尧、 李鹏宇、 张强、 李俊
本标准规定了不同运营商富通信(RCS)业务互通总体技术要求(第二阶段),包括RCS网间业务互通要求、RCS转短消息业务互通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不同运营商富通信(RCS)业务互通(第二阶段)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