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拱北海关
起草人: 陈健
本文件规定了蜚蠊携带细菌性样品进行二代测序检测的样本采集、前处理、体内外携带细菌的收集及基因组DNA的获取和扩增等操作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利用二代测序技术对本底调查或口岸截获的蜚蠊携带未知细菌进行高通量检测鉴定的样品制备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