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南开大学
本标准规定了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重点内容、工作程序、主要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其他类型园区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