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4)
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北京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 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 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 刘占芳、 朱军、 张冠男、 梅宏成、 孙玉友、 李胜林、 姜华、 李宏森、 刘勇孜、 门腾腾、 郝愫媛、 赵鹏程、 王勇、 周欣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重质矿物油的定性分析和有机成分的比对检验,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