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起草人: 俞海勇、 王静、 任彬彬、 袁骏、 胡晓珍、 刘强、 徐春雷、 施展鹏、 顾春梅、 陆秀清、 张路、 姜干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装饰弹性地板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单位面积释放量和/或指定环境条件下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浓度的常规检测方法。本标准规定了弹性地板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释放试验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与缩略语、仪器设备、取样及试样的运输贮存、试件的制备、试验步骤、气体样品分析、气体浓度和单位面积释放量的计算、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装饰弹性地板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释放的测试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