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SN/T 5291-2021
海关放射性检测实验室建设规范 海关放射性检测实验室建设规范
发布日期:2021-11-22
实施日期:2022-06-01
分类信息
研制信息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青岛海关、 厦门海关、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尚迪、 赵祖亮、 杜瑶芳

标准简介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放射性检测实验室的建设。本文件规定了海关放射性检测实验室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实验室分类、技术能力要求、人员与设备配备要求、环境与设施要求、辐射防护及安全要求、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置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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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