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北京中科盛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起草人: 岳卫华、 江乐阳、 刘思敏、 马力、 赵丹、 张亚萍、 梁振士、 孟志平、 陈然、 王晨、 李剑、 胡广勇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个人防护系统的组成与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由头盔、头盔送风系统、一次性使用头罩、一次性使用防护衣等组成的医用个人防护系统,在手术室中、有创操作环境下,为防止带有潜在感染性的体液、微生物和颗粒物等对手术室医务人员躯体和头面部的喷溅提供隔离防护。本标准不适用于正压或负压密合式医用个人防护系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