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一重天津重型装备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和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辉、 杨义忠、 王弘昶、 高扬、 王晰、 李家驹、 任利国、 夏侯俊招、 张娟、 马姝丽、 颜达鹏、 汤臣杭、 冯敬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1级、2级、3级奥氏体不锈钢锻件的制造、检验和验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1级、2级、3级单件质量不大于10 t的奥氏体不锈钢锻件。本文件不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2级、3级管板及堆内构件堆芯支承板和上支承板用锻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