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电动机正常运行、异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基本原则,以及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的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机座号不小于56 或凸缘号不小于55 的交流鼠笼式感应电动机和直流并励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其他电动机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