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新疆绿色使者干空气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江亿、 于向阳、 谢晓云、 陈亚男、 周斌、 曹阳、 王绍瑞、 张建中、 尹振、 孙国成、 孙辉
本文件规定了间接蒸发冷水机组(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以干空气势能为驱动源的间接蒸发冷水机组。其他冷源与间接蒸发冷水机相结合的应用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