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江门海关、 广州海关
起草人: 黄萍、 胡学难、 李天宝
本文件规定了出入境快件的植物检疫查验及处置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出入境快件的植物检疫查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