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组
起草单位: 浙江特力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洪雅县长远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港元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起草人: 陈剑峰、 肖邦国、 易秉智、 谢平、 尹炳老、 王强、 姜允太、 谢志兵、 郭守兵、 张泰暎、 汤利忠、 马小兵、 许振钱、 李晋岩、 彭金鑫、 暨左成、 李久林、 金荣杰、 霍咚梅
本文件规定了不锈钢冶炼用工业废渣制烧结矿的牌号及表示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本文件适用于利用含铬、镍等工业废渣生产的供不锈钢冶炼用烧结矿产品(以下简称“渣制烧结矿”)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