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 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原始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等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手工监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