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 中宣部新闻局、 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人民日报社、 新华通讯社、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
起草人: 肖辉、 董升来、 康晓天、 谢东晖、 韩鹏、 王延辉、 刘耘、 刘迎、 康启龙、 张振国、 吴祥星、 周凯、 张宗远、 杨玉波、 邓海京、 崔国辉、 张骁、 刘鹏、 刘立军、 武国卫、 黄菁、 韩肖鹏、 陈奇、 杨木伟、 张娜、 刘春学、 黄冬
本文件规定了媒体机构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媒体机构的反恐怖防范与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