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 司、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大连科萌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礼云、 刘恩辉、 仇金辉、 王伟业、 钱银山、 魏金梅、 张静、 李顺心、 陈水盛、 王姜维、 张若鹏、 蔡振明、 施永杰、 胥明旺、 陈剑、 白云、 吴玉红、 韩玉华、 赵晶晶、 汪丽丽、 孙荣国、 马永福、 王仁栋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行业绿色企业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以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为主要工序的钢铁联合企业绿色企业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