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张建平、 邹翔、 周小霞、 唐滔、 柏艺琴、 胡鹏、 吴卿刚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以下简称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控制系统、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监管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要求、数据传输要求、数据接口要求,以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信息和数据管理要求、性能要求和测试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相关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集成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