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飞机电源系统中的电源频率变换器的通用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本文件适用于民用飞机电源系统中的下述航空电源频率变换器:将额定电压为115V/200V,稳态频率范围为360Hz~800Hz变频三相四线制,Y型连接(正序)的交流电变换成额定电压为115V/200V,额定频率为400Hz三相或单相恒频交流电;将额定电压为115V/200V,额定频率为400Hz恒频或稳态频率范围为360Hz~800Hz变频三相四线制,Y型连接(正序)的交流电变换成额定相电压为220V,额定频率为50Hz单相WPS Office\11.1.0.10314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