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痕迹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9)
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江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所、 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铜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滁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毕节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起草人: 崔斌、 王毓、 李轶昳、 马彦成、 李富海、 王欣桓、 任愽远、 陈超优、 娄岩、 张平、 李杰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枪支散件的检验。本文件不适用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球形弹丸且枪口比动能低于11J/cm2的枪支的零部件,以及民用市场上可合法任意购买且未经改造的机械或电子产品等通用零部件(如销钉、螺丝、弹簧等)的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