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青岛海关、 青岛博正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管嵩、 戚佳琳、 刘赛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散装货物海水水湿的定性鉴别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进口散装货物(卤化物除外)海水水湿的定性鉴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