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黄埔海关
起草人: 许志钦、 项署临、 李政军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危险货物密封湿式蓄电池危险特性试验的目的、步骤和判定本文件适用于进出口危险货物密封湿式蓄电池危险特性的试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