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大学
起草人: 刘晶、 刘群、 潘保良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弓形虫病诊断的直接镜检、动物接种、聚合酶链式反应、改良凝集试验和间接免疫荧光试验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猪、牛、羊、犬、猫.兔等动物弓形虫病的诊断与流行病学调查。所列方法包括病原学诊断和血清学诊断,其中:-病原学诊断,包括直接镜检、动物接种和聚合酶链式反应适用于在动物淋巴结、脑组织、肌肉、各组织中弓形虫病原的鉴定;-血清学诊断,包括改良凝集试验、间接免疫荧光抗体试验适用于对动物血清抗体的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