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武汉海关、 上海海关、 成都海关
起草人: 陈孝宇、 薛俊欣、 郑剑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物品、环境和水体等非人源样本的采集,以及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的检测方法,包括实时荧光RT-PCR法和RT-RPA法,以及RT-LAMP微流控芯片现场快速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非人源样本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