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株洲所
起草单位: 湖南中车时代通信信号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大连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肖立志、 翁建辉、 王业流、 苗延波、 杨立军、 姜正、 王磊、 刘汉
本文件规定了列车运行监控信息传送装置(用TAX表示)的使用条件,装置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配有列车运行监控装置(用LKJ表示)的机车、动车组和自轮运转设备上的列车运行监控信息传送装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