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钢研晟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敬业钢铁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西城三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建邦集团有限公司、 中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 内蒙古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扬州市秦邮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三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 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易水净环保有限公司、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朱建国、 马莉、 刘敬疆、 李惊涛、 于洁、 陈洁、 刘珊珊、 文燕生、 魏有权、 胡祯、 周和敏、 姜鸿亮、 陈统、 柯雪利、 翁莉、 周研、 李晓光、 于景辉、 韩世国、 于辉、 赵福恩、 钟威、 潘世群、 陈荣、 张锐、 陈禹、 陈家榕、 卓文铿、 丘文生、 张丽君、 郑宁、 李玉忠、 李佩林、 王越、 周志梭、 王化巨、 王光文、 聂文金、 耿冬雷、 韩冉、 王长城、 张小武、 王开建、 田锦江、 吴建中、 冯祖强、 齐靖娟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钢材产品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方式、评价内容和评价结果。本文件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绿色钢材产品的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