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大连海关、 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沈阳海关
起草人: 李鑫、 李立梅、 罗佳
本文件规定了梨波氏盘菌果腐病菌的检疫鉴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进境鲜梨、苹果及相关寄主植物产品携带的梨波氏盘菌果腐病菌的检疫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