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株洲所
起草单位: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圣戈班安全玻璃(上海)有限公司、 秦皇岛耀华工业技术玻璃有限公司、 江苏铁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金希红、 何永强、 谢星、 赵亚峰、 陈曦、 许鹏、 沈星汉、 马军、 姜守进、 王采芳
本文件规定了机车、动车组前窗玻璃的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新造机车、动车组前窗玻璃(以下简称"前窗玻璃"),其他轨道车辆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