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上海海关、 南京海关
起草人: 李小林、 丁诗璇、 蒋静
本文件规定了进境陆生动物隔离检疫场防疫消毒技术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进境陆生动物隔离检疫场的防疫消毒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