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 杭州海关
起草人: 李魁文、 刘学透、 翟小元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的编制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对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的编制、修订、信息处理和信息共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