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青岛海关、 南京海关、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牛增元、 罗忻、 陈静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纺织品中17种非含氯苯酚类化合物(见附录A)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种纺织材料及其产品中非含氯苯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