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乌鲁木齐海关、 成都海关、 深圳海关
起草人: 刘俊、 陈好娟、 李燕华
本文件规定了进行进口纺织原料及制品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定义、取样、检验鉴别和鉴别报告的通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进口纺织原料及制品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