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平衡器具用开关的分类、型号与标志、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平衡器具中的,借助人体自主动作或人工操作去操动开关(或借助开关系统)接通、承载和分断电动平衡器具 电源的,额定电压直流不超过 72V且额定电流不大于 40A、交流不超 过 250V且额定电流不大于 16A的电动平衡器具用开关的制造,以及 由人通过触摸和按压等方式操作操动件,或者靠激发传感器(可在 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分开配置)操作的电动平 衡器具用开关的制造,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类似的电动平衡器具用 开关的制造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