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南京海关、 南京农业大学、 上海海关
起草人: 薛峰、 曾德新、 郭菁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副溶血性弧菌快速检测的PCR-试纸条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出口食品中副溶血性弧菌的定性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