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上海海关、 重庆海关、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宋绍禕、 俞禄珍、 滕少娜
本文件规定了进境植物检疫中马铃薯金线虫和马铃薯白线虫的检疫鉴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输华的马铃薯种薯、食用马铃薯、带根或土的茄属植物及其他带根或土的植物繁殖材料中马铃薯金线虫和马铃薯白线虫的检疫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