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深圳海关、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成都海关
起草人: 褚乃清、 闫杰、 钟声扬
本文件规定了对进口纱线类物品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取样、检验鉴别和鉴别报告的要求,适用于各种纺织材料制进口纱线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