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 首都儿科研究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街蓝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草人: 陈博文、 郭艾莉、 李瑞莉、 曾玲、 杨晓岚、 王利红、 政晓果、 王红义、 吴英
本标准规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标准字、专用字体、标准色、辅助图形、基本要素组合的设计要求及使用规范,以及基本要素的应用,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标识设计、制作及使用,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