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起草人: 王晓楠、 姚君、 穆春丰、 闫萍、 于益如、 张欣、 苏皓璐、 郑景须
本文件规定了酚重油馏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安全注意事项。本文件适用于煤焦油加工后得到的焦化酚、吡啶、喹啉残留物与重质洗油按一定配比得到酚重油馏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