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北京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
起草人: 沈定霞、 孙自镛、 胡继红、 徐英春、 胡云建、 王辉、 马筱玲、 简翠
本标准规定了医学实验室在临床微生物检验领域的基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开展临床微生物检验的医学实验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