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上海海关、 西华师范大学
起草人: 印丽萍、 张宁、 薛华杰
本文件规定了进行以杂草为起始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进境植物检疫审批涉及的植物种类,检疫截获或田间调查发现的植物种类,需要确定其检疫重要性的杂草风险分析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