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起草单位: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 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 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起草人: 郑付杰、 孙郑军、 杨永红、 郭秀丽、 周鲲鹏、 陈忠国、 王友春、 张志红、 王琦、 张子昕、 马君志、 王丽莉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棉浆粕和木浆粕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棉短绒为原料,供生产再生纤维素纤维的棉浆粕,以及以针叶木、阔叶木为原料,供生产再生纤维素纤维的木浆粕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