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肖永力、 李永谦、 李嵩、 仇金辉、 张若鹏、 陈荣、 吴坚
本文件规定了滚筒法处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环境保护、操作维护与安全等。本文件适用于炼钢过程中产生的转炉渣、电炉渣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