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国金衡信认证有限公司、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金天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李春宇、 李洪福、 林晓川、 王刚、 彭坤、 宫晓秋、 郦秀萍、 周和敏、 魏荣堃、 王志军、 徐咏梅、 田荣彬、 尚志强、 南学东、 曹曲泉、 张良城、 戚天忠、 谢飞、 许石、 沈朋飞
本文件规定了长流程钢铁企业薄板坯连铸连轧热轧钢带低碳产品的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以及低碳产品评价报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薄板坯连铸连轧热轧钢带的低碳产品评价,也可用于企业对薄板坯连铸连轧热轧钢带产品碳排放的自我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