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飞机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硬件模块的功能、性能、机柜安装和验证等通用要求。本文件对硬件模块在飞机上执行的功能不作规定。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标准硬件模块(包括硬件模块各部件以及用于模块标识的驱动软件和用于装载应用软件的加载软件)的机载电子设备,不适用于传送无线电频率信号等其它机载电子设备。满足本文件要求的硬件模块装载有应用软件时,应满足其它功能TSO适航取证规定的所有功能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