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嘉月、 吴士昊、 王婉秋、 徐长才、 李子亮、 董雪梅
本文件规定了甲咪唑烟酸原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和质量保证期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储运。本文件适用于甲咪唑烟酸原药产品的质量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