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本文件规定了饲料原料发酵豆粕的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豆粕为主要原料(≥98%),使用农业农村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批准使用的微生物菌种进行固态发酵,并经干燥制成的蛋白质饲料原料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