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重庆海关、 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莫敏、 唐柏彬、 郗存显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植物源食品中咪鲜胺及其代谢产物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蔬菜、水果、食用菌、谷物、油料、坚果、香辛料、茶叶、石斛中咪鲜胺及其代谢物N丙基N-[2(2,4,6-三氯苯氧基)乙基]脲(BTS44595)、N醛基-N丙基-N-[2(2,4,6-三氯苯氧基)乙基]脲(BTS44596)、2,4,6-三氯苯酚(BTS45186)的定量测定和确证,其他植物源性食品也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